结婚产业观察

与婚庆“闹翻”,定金能退吗?工商局:需看谁违约在先

在签订合约时,消费者应区分清楚所交纳的预付款是“定金”还是“订金”。

近日,市民吴先生与婚庆公司闹起了矛盾,想要退回自己之前所交的1000元定金,可婚庆公司却不予退还,吴先生十分的气愤。

“打算今年10月份办婚礼,便提前预约了一家婚庆服务公司。”吴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与婚庆公司协商,双方签订了简易合同,婚庆公司包办结婚喜宴和现场司仪,总费用是5万元,吴先生当场支付了1000元定金。

吴先生表示,双方虽然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对婚礼中各个细节,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因此双方多次出现分歧,最终没有谈拢。

于是,吴先生想换一家婚庆公司,便找到之前预约的婚庆公司,要求退回1000元定金,却被拒绝了。

“婚庆公司称这1000元是定金而不是订金,因此不会退给我。”吴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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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吴先生所遇问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表示,“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约束力。

在支付定金之后,如果消费者不履行合同上列明的义务,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样,如果商家违约,则需要向消费者赔偿双倍定金。

就吴先生而言,如果婚庆公司违约,比如临时取消、变更婚宴日期等,给吴先生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除了双倍返还定金外,还要承担实际损失。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签订合约时,还要区分所交纳的预付款是“定金”还是“订金”。

因为“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按照法律规定,若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商家不履行合同,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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