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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婚宴停电纠纷……法院:扣减7千餐费、赔偿1万精神损失

酒店出现长时间停电,却未及时告知新人,致使中午婚宴出现部分菜品加工不全、不好的现象,婚礼仪式也被迫调整到晚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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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新人结婚当天,办婚礼的酒店却出现长时间停电,也未及时告知新人,导致这对新人原定于中午举办(当地风俗)的婚礼改至晚上举行。

为此,这对新人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赔礼道歉。9月8日,淮南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徐先生家住淮南田家庵区,于2019年3月16日在淮南市汉皇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淮南新蓝宝大酒店预订婚宴,双方约定宴会日期为3月22日中午。婚礼当天上午,酒店停电,汉皇阁公司未及时告知徐先生,也未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

结果宾客按时到酒店后,因停电导致徐先生的20桌婚宴出现部分菜品加工不全、不好的现象,婚礼仪式也被迫调整到晚上进行(当地风俗为中午结婚)。其间,经双方协商,徐先生又在该酒店订了当晚的14桌酒席。

事发后,因餐费问题双方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徐先生夫妻少支付7000元就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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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徐先生夫妻表示:“结婚是特定纪念性事件,极富纪念意义。我们的婚礼因汉皇阁公司在停电事件中的拖延不作为而失去了其本应有的幸福意义,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严重打击,在社会上和亲朋中影响极大。”因此,他们起诉汉皇阁公司,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

对此,汉皇阁餐饮公司称,停电并非酒店自身过错,是供电部门线路故障导致整个地区停电,另外,扣减的7000元餐费已经达到了弥补损失的作用。

法院说法:缺憾难以弥补,酒店赔偿精神损失

淮南中院二审认为,停电事件发生后,汉皇阁公司既未及时告知徐先生,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其不作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侵害了徐先生夫妇的合法权益。因此,徐先生夫妇要求汉皇阁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成立。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二审认为,婚庆文化在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蕴藏着丰富的精神内容和强烈的心理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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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婚礼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不仅是个人的一种承诺、一种责任,还是男女双方爱情的纪念,幸福人生的里程碑,同时还是获得家人、亲朋好友和社会承认和祝福的见证,是极富纪念意义的重要人生时刻。

本案中,由于汉皇阁公司的不作为违约行为,降低了婚礼庆典的预期效果,造成徐先生夫妇的婚礼缺少了其应有之意,给两人人生带来了难以弥补的缺憾,使一对新人心理上产生了无形的痛苦,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两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符合规定。

关于道歉的诉请,因参加婚宴的人为其家人及亲朋好友,与两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参与了婚宴的过程,了解事件的始末,基于亲情、友情的理解与包容,应当不会给两人加以负面评价,且汉皇阁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已能够给予精神上的慰藉。因此,该诉请不予支持。

据此,淮南中院二审判决,汉皇阁公司赔偿徐先生夫妇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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