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产业观察

新人怒告婚庆公司……因婚礼创意被转卖!

婚礼布置融入新人自己的设计构思,却不料被婚庆公司以5000元价格卖出,而对方又以2.7万价格向其他新人出售。新人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永嘉一新郎为了给新娘一场浪漫难忘的婚礼,特意找婚庆公司将自己的设计构思加入到了婚礼布置。几天后,这对新婚夫妇发现自己的婚礼布置竟被别人照搬,于是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永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礼布置现场被转让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件。

2021年4月,准新人包瀚和廖妮(化名)委托某婚礼策划馆提供婚庆服务,并支付了婚礼场地布置费35000元。为了给未婚妻一个浪漫刻骨铭心的婚礼,包瀚对婚礼的布置现场亲力亲为,并融入了很多个人创意。当年10月份的婚礼现场效果果然不同凡响。

不曾想,几天后包瀚夫妇在同一酒店的同一宴会厅发现有另一对新人使用了与自己相同的婚礼布置。

得闻自己的婚宴场景布置被以5000元价格卖给了另一家婚庆传媒文化公司,而婚庆传媒公司又以27000元价格向其他新人出售,包瀚夫妇气不打一处来,在小红书及大众点评发表负面评论,并通过市内几大知名自媒体平台披露该事。

两人在与某婚礼策划馆沟通无果后,将婚礼策划馆和婚庆传媒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包瀚夫妇认为,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走向幸福生活的向往与祝福。婚礼承载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独属于新人的定制回忆,婚礼策划馆擅自将自己的婚礼场景布置低价二卖,破坏了自己对婚礼的美好回忆,更损害了婚礼承载的人格及精神利益,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婚礼布置场地费用、赔偿精神损失费。

诉讼过程中,婚礼策划馆认为己方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无不妥之处,同时还提出反诉,认为包翰夫妇刻意捏造事实,歪曲实际经过,疏导舆论风向,严重影响了婚礼策划馆的正常经营和良好声誉。

经审理,永嘉法院认为,婚礼现场布置或对婚礼的美好回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或人格权益范畴,原告以被告某婚礼策划馆将婚礼现场布置出售给某传媒公司侵犯其人格权为由,要求被告某婚礼策划馆赔礼道歉,返还婚礼场地布置费用30000元,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20000元,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被告某传媒公司经被告某婚礼策划馆同意使用了婚礼现场布置,与原告不存在法律关系,也没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权,故原告要求被告某传媒公司支付原告出售婚礼布置服务费所得27000元(包含其他服务费用),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法院认为,婚礼现场布置有原告的付出和设想,如将舞台设置成异型等,被告某婚礼策划馆未与原告商量擅自将婚礼现场布置给被告某传媒公司使用,显然不妥,法院酌情判令被告某婚礼策划馆支付原告2000元。

对于被告的反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在“小红书”“大众点评”及在微信公众号“温州草根观点”“温州草根消息”上发表的言论,并没有捏造事实,不构成对被告某婚礼策划馆名誉权的侵犯,故对于某婚礼策划馆反诉要求原告停止侵害,删除文章、视频、照片、聊天记录截图,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不予支持。

最终,永嘉法院酌情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0元,未支持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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