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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婚礼文化学者 王福存
近日刷到一条订婚的视频,留言区一片反对的声音,不少人认为过去从来没有谁搞过“订婚仪式”,大张旗鼓地举行订婚仪式就是“铺张浪费”。
作为研习婚礼文化几十年的研从业者,我感到有必要从文化的角度聊聊这件事,以便正本清源,搞清楚订婚仪式的文化渊源、现实意义与行为规范。
个人观点:订婚从来不是现代人凭空捏造的“花架子”,而是中华传统婚俗的延续与创新,只是当下许多人把它办偏了,才引发了诸多误解。
今天,我们就来说清楚订婚仪式的来龙去脉、核心价值与禁忌。
01正本清源:传统社会不仅有订婚,且极为庄重
很多人误以为订婚是现代产物,实则不然。在《礼记·昏义》中记载的传统“六礼”的“纳吉”是男方卜得吉兆后,告知女方确定婚姻关系;“纳徵”是男方正式向女方送聘礼,一旦完成这两个环节,婚约即告成立,具有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力,其严肃性甚至一度超过婚礼本身。
古语有云:“礼,时为大。”与时俱进、发展创新一直以来都是礼的重要特征。而今天的订婚仪式,正是传统“六礼”中“纳吉”“纳徵”在现代社会的合理演变,是与时俱进的文化传承。
全国许多地区至今保留着浓厚的订婚风俗,这正是传统文化生命力的最好证明。
我们反对的不是订婚本身,而是偏离其核心、流于形式的铺张浪费,是把订婚办成“预演版婚礼”的本末倒置。
02为何要办订婚仪式?四大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
订婚作为男女双方联姻过程中重要的一环,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第一,身份的根本确立
从“男女朋友”到“未婚夫妻”。没有订婚时,两人再恩爱,也只是单纯的恋爱关系,随时可能因为工作变动、家庭分歧等因素分崩离析,这也是“毕业即分手”的核心原因之一,缺乏的是一份庄重的承诺与约束。而订婚通过书面婚约和家族见证,将这段关系从“个人情感”升级为“准家庭联盟”,双方身份发生本质变化,从此成为具有排他性、稳定性的未婚夫妻,给感情装上“压舱石”。
第二,亲情的深度升华
从“两家人”到“一家亲”。不订婚,双方家长即便见过面,也只是“点头之交”,缺乏实质性的名分确认与情感联结。订婚的核心的是“纳聘”与“认亲”:男方给女方送聘礼,不是恶俗,是聘娶的诚意,是对女方的尊重,我们反对的不是彩礼,而是高价彩礼。随后的“认亲改口”,将“叔叔阿姨”变为“爸妈”,这声称呼的背后,是姻缘关系的确认,是亲情的融合与重构,为后续共同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契约的庄重见证
从“口头约定”到“书面文定”。传统语境中,订婚又叫“文定”,核心在于一个“定”字。订婚仪式上签订的《婚约》,虽不具备现代法律强制力,却承载着深厚的契约精神,它明确告知两个家庭,若没有重大原则问题,这桩亲事已成定局,双方不得随意反悔。这种确定性,能让两个年轻人心无旁骛地规划未来,比如购房、职业安排等,避免在患得患失中消耗感情。
第四,婚礼的缓冲铺垫
从“谈婚论嫁”到“水到渠成”。订婚是婚礼的“前置缓冲带”,跳过订婚直接办婚礼,往往会把彩礼、嫁妆、婚房等所有矛盾,都积压到婚礼前一刻爆发,导致许多情侣在临门一脚时分手。而订婚之后,两家以姻亲身份和睦相处,有充足的时间磨合分歧、协商细节,再从容商议“请期”,让婚礼的举办顺理成章、少生矛盾。
03订婚不是“预演版婚礼”,五大禁忌要注意
网上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反感订婚,核心或许不是订婚本身,而是很多人把订婚办“滥”了、办“错”了,将婚礼的环节、符号提前搬到订婚现场,混淆了婚前礼与正婚礼的边界,让订婚失去了本该有的庄重内涵。尤其要注意,在过聘礼之前,双方必须先把婚约细节协商妥当,明确彼此诉求,这是订婚的前提,也是避免后续矛盾的关键。
结合传统礼制与现代规范,订婚有五大禁忌,务必牢记:
禁忌一:不宜出现求婚环节
订婚的前提是“双方家长已协商一致、同意结亲”,核心是“纳聘认亲”,而非“请求对方允婚”。求婚应当发生在恋爱阶段,是追求对方的表达;若在订婚现场再单膝跪地问“嫁给我好吗”,不仅逻辑不通,还会偏离订婚的核心,显得不庄重、多余。
禁忌二:不宜出现“囍”字
在传统婚俗中,“囍”是婚礼的专属符号,代表婚姻的圆满与正式成立。订婚属于“婚前礼”,核心是“文定纳聘”,此时张贴双喜字,属于僭越礼制,会模糊两个仪式的边界,让宾客产生错乱感。订婚可使用“文定之喜”“订婚之喜”等标识,更贴合其主题。

禁忌三:不宜摆放“早生贵子”相关装饰
“早生贵子”(枣、花生、桂圆、莲子)是婚礼中洞房习俗的衍生品,是对婚后生育的祝福。而订婚还处于“确立婚约”的阶段,尚未成婚,此时摆放这些物品,在文化层面属于不合时宜的“提前祝福”,偏离了订婚“签婚约、认亲”的核心。

禁忌四:不宜过分奢华、大操大办
这正是网友最诟病的一点。古人讲“纳徵”,重在“诚”与“信”,而非彩礼多少、排场大小。订婚应当小而美、重内涵,邀请双方“五服”之内的至亲族亲即可,不必大宴宾客、攀比铺张。
把订婚办成“预演版婚礼”,既浪费钱财,又让亲友应接不暇,反而失去了它原本的庄重与温馨。更要杜绝把订婚简化成“单纯的订婚宴”,全程只忙着敬酒寒暄,忽略签婚约、认亲等核心流程,让订婚失去实际意义。
禁忌五:仪式未毕,不可提前称呼准新人
这是现代订婚仪式中极易忽视的礼俗细节。传统婚嫁礼制讲究名实相符、礼定名分,身份称谓须依从仪程次第而定,不可逾越。订婚仪式前半程,各项定亲礼数尚未完备,婚约未曾落定,此时男女二人仍为相恋之人,不可贸然以“准新人” 相称。
唯有严谨走完签订婚约、纳徵过大礼等关键核心仪轨,双方婚约礼法既定、礼数周全完备,名分得以正式确立之后,一对恋人才合乎礼制规制,方可正式称作准新人。
若提前僭越称谓,既是对传统礼序的轻慢,也打乱了订婚仪式循序渐进的仪式逻辑。轻视名分礼法、随意称呼,会弱化订婚定亲的仪式感与严肃性,违背传统婚嫁礼仪的严谨内核,让定亲之礼流于随意,失却本该有的规矩与敬畏。订婚过程的前半部分,一对恋人不能成为“准新人”只有经过签婚约、过大礼之后,方可称为准新人。
04一场得体的订婚仪式,需要规范的流程环节
基于“纳吉”“纳徵”的传统核心,结合现代年轻人的情感诉求,一场规范、有内涵的订婚仪式,无需复杂排场,建议做好以下核心流程:
开场词:说明仪式主题为“文定之礼”,明确时间、地点及核心事件,两家族结为姻亲,确立婚约;
媒人介绍联姻背景:介绍双方主婚人,向亲友公示这桩亲事,体现对双方家族的尊重;
介绍当事人情况:介绍男女当事人的生辰及基本情况,增进双方家庭其他成员对对方当事人的进一步了解;
情感表达:可酌情加入恋人彼此的真情告白、献花环节,注意面对双方家庭成员的郑重承诺,而非求婚,重点表达对未来的期许;
签婚约:订婚人及双方主婚人、媒人共同在婚约书上签字、按手印,这是仪式的核心,彰显婚约的庄重性;
下聘礼:男方呈上聘金、三金(或五金)等聘礼,女方回赠衣物、鞋子等礼品,寓意双方同甘共苦、携手同行;
认亲改口:这时的当事人才可以称作“准新人”,并向双方父母敬茶,正式改口称呼“爸、妈”,完成亲情的交接与融合;双方主婚人表态发言;仪式圆满礼成。
总而言之,订婚仪式的本质,就是双方婚姻关系的正式确立。它既不是可有可无的过场,也不是大操大办的攀比,而是一份庄重的宣告:从这一刻起,两个人不再只是恋人,而成为未婚夫妻;两个家庭也结合成姻亲。
这一“确立”,让感情有了归宿,让承诺有了分量,让未来有了方向。至于那些关于排场、关于形式的争议,只要我们牢牢抓住“确立婚姻关系”这个根本,守住“纳聘认亲、签定婚书”的核心,不铺张、不越矩、不跑偏,订婚仪式自然会回归它最朴素也最庄重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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