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产业观察

全球最难离婚国家,爱尔兰将举行“离婚”公投

5 月 24 日,爱尔兰将就离婚法律举行全民公投,具体议题包括离婚判决所需的分居时长,与是否承认爱尔兰境外的离婚。

尽管是两个不同的议题,但它们将被合并成同一个问题:是否支持 2016 年宪法(离婚法)第三十八条修正案。选民只需要决定“是”或者“否”,一旦支持占多数票,在爱尔兰离婚所需的分居时长将会缩短,在爱尔兰境外的离婚也将被承认。

根据爱尔兰宪法规定的现行法律,配偶需要满足三项规定才可以获得离婚判决:没有和解前景、经法院认定已为配偶和任何受抚养子女作出得当安排、在向法院提出申请之前的五年中双方已分居至少四年。

哪怕是在家庭关系中受虐的一方,也无法免除该强制性的等待过程。爱尔兰全国妇女委员会认为,如果离婚程序能够缩短,遭受家暴的妇女将从中获益,以保护自己及其子女不受前配偶的虐待。另一些试图离婚的爱尔兰人则关切等待过程中不必要的焦虑,这在影响情绪健康后更可能变成可怕的经济负担。

在公投中,选民还将决定是否取消不承认境外离婚的法律。该法律规定,在爱尔兰境外依法离婚者仍然无法在爱尔兰境内再婚。若公投通过,爱尔兰政府将承认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内所认证的离婚。支持者认为,加强对境外离婚的承认意味着居住在爱尔兰的一方可以更好地确保在必要时从其前配偶获得经济救济。

在爱尔兰,对宪法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公民投票批准。此项公投由现任政府建议,公投将取消宪法中对离婚时间表的规定,而将必要分居时间长短的决定权转交给爱尔兰议会。爱尔兰正义和平等部部长 Charlie Flanagan 在 3 月表示,政府打算将必要分居时长缩短至两年,以便离婚双方能够“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开始新的生活”。

有专栏作家指出,其实在 1937 年宪法颁布之前,爱尔兰就已经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离婚,古代历史上也有类似的规定。然而在 1937 年爱尔兰共和国成立时,“任何法律都不得允许婚姻关系的解除”被写入宪法。

法律对离婚的限制反映爱尔兰浓郁的天主教传统。24 日的公投将是爱尔兰第三次就婚姻问题举行公民投票。在 1986 年的公民投票中,63% 的爱尔兰选民拒绝了终止离婚禁令的提议。直到 1995 年,爱尔兰才通过公投废止了禁止离婚的法律。1995 年的公投竞争激烈,天主教会为代表的反离婚活动者强烈反对提案。为争取中间选民的支持,提案将四年等待期写入宪法,凸显保守姿态。

挥之不去的反离婚情绪、离婚法的限制、同居伴侣的增加,导致该国的离婚率在欧洲位列最低水平——仅为 0.6%(2015 年)——英国、法国、西班牙分别为 1.9%、1.9%、2.1%。

然而与此同时,爱尔兰的离婚人口也越来越多了。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爱尔兰有 103,895 人离婚,几乎是 2002 年人口普查记录的三倍,而每年申请离婚的女性多于男性。

爱尔兰主要政党都认可离婚法的修改,因此天主教会成了反对修法的主要力量。虽然公众对离婚法改变的支持率很高,但少数人担心通过将导致婚姻制度的终结。天主教倡导组织负责人表示,他不反对分居时长的缩短,但反对将分居时长的条文从宪法中删除,因为这将导致宪法无法约束未来政府进一步缩减等待时间。与此同时,他们也强调离婚对子女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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