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产业观察

判赔5.8万元!新人状告婚礼承办方,原因何在?

户外婚礼场地被拆,说好的“浪漫婚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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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大事,一旦安排临时有变,无疑会给新人带来很大的麻烦。

近日,永嘉王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糟心事。

原本他想给妻子一个浪漫的户外婚礼,却被承办方临时告知由于场地被拆除,定于4月30日举行的婚礼无法如约进行。他一气之下将婚礼承办方永嘉县某农业观光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赔5.8万元。

永嘉人王先生与女友为了留下一个浪漫的回忆,决定举办一场草坪婚礼并邀请亲友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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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找寻,王先生发现永嘉县某农业观光公司有承办草坪婚礼的特色场地。实地考察后,2018年12月,王先生与农业观光公司签订了宴会协议书,约定:王先生预订酒席25桌,农业观光公司向他提供宴会场地,草坪赠送,宴会时间2019年4月30日。王先生当场支付了3万元定金。

同时,协议书还约定:若宴会举行日60天前取消,违约金为定金总额的50%;若31-60天之内取消,违约金为定金总额的95%;若30天内取消,违约金为定金总额的100%。

随着婚期临近,王先生陆续向亲友们寄出请柬、发出喜糖。然而,3月2日,农业观光公司突然通知王先生,举办婚礼的场地被政府部门拆除,宴会取消。一气之下,王先生将该农业观光公司诉至永嘉法院。

庭审中,王先生说,“现在婚期将至,得重新开始准备酒店、礼仪等事宜,时间、经济、精神都遭到重大的损失。”王先生称,被告的行为已明显违反《宴会协议书》的约定,应当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被告农业观光公司则辩称:2018年,公司接到政府的通知,取消该项目并拆除场地,其主观没有故意,不能履行合同是政府原因造成的,属不可抗力,故不承担违约责任。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向法院提供了永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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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永嘉法院查明,2013年就永嘉县某农业观光园建设有关问题,永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会议纪要要求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积极协助,确保该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法院认为,根据该会议纪要,有关部门并没有给予该农业观光园项目建设先建不批或先建后批的特权。该公司农业观光园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成对外营业,被告应当预见到有可能被拆除的风险。2018年,政府拆除场地,导致被告不能履行合同。政府拆除场地的行为,不构成不可抗力。被告辩解因不可抗力原因致被告不能履行合同,理由不足。

永嘉法院判定,被告永嘉县某农业观光公司返还原告王先生定金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85万元,合计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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