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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违约金12万!新郎被困国外,婚礼泡汤还要赔钱

婚庆公司工作人员称:婚礼举办日前三个月提出取消,要交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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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疫情最严峻的时候,很多新人都取消了婚宴,毕竟只要彼此平安,往后余生长着呢~

市民张女士就为自己儿子定了今年5月23日在上海的婚宴,因为疫情原因取消了。

但她要承担的损失可有点大!

2019年8月,张女士就为自己的儿子和上海一家婚庆公司签订了合同,全款支付24万余元婚宴费用。

但是受到疫情的影响,现在张女士的的儿子在澳洲回不来,不少海外的亲朋好友也来不了。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取消婚宴。

可是婚庆公司却告诉她: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取消,张女士得赔偿12万多元的违约金。

啥事都没办,订一订,取消就搭进去12万,张女士真是很胸闷。

为了讨个说法,她来到婚庆店,汤经理态度一直很好,说得也有道理:

婚宴举办日前6个月提出解约是要付10%,婚礼举办日前三个月到6个月,提出要30%,婚礼举办日前三个月提出要50%的违约金。

汤经理还表示,五月份还没到,违约金先等一等,到时候再处理。

协商黄了,那就得见真章了。那么疫情期间,消费者提出解除一两个月后的婚宴合约,是否适用于不可抗力,从而免责呢?

据小坊了解,不可抗力它有三个要素:1. 不可预见;2. 不可避免;3. 不能克服。

对此,律师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无可预见疫情发生;疫情不可避免;疫情到现在还没有解除,这也不是个人力量能够克服的。

因此律师认为,解除这个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不过后援律师也指出,不支付违约金,并不代表消费者无需对婚庆公司进行合理补偿。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张女士和婚庆公司组织了调解,再三协商之后,张女士对婚庆公司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了补偿,双方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协议。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我们的生活产生太多措手不及,如若遇到趁人之危的商家,消费者要勇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希望商家和消费者都能彼此多一点理解,这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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